一、总体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对公开目录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布。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起草文件、审签文件过程中,即明确文件属性为秘密或普通。建立健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和定期审查机制,安排专人及时根据工作动态对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进行更新,同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门户网站建设开展了自查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既定程序和步骤,由分管领导审签后进行信息发布,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积极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和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或推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支持“双创”、促进就业、事业单位招聘、行政处罚等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按要求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建立了“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并在门户网站公布。按照市档案史志局的要求,正在对现行文件进行整理归档,适时移交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动公开。
(三)重大决策公开情况。推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三公经费、人事任免、社保基金待遇发放、就业专项资金申领、稳岗补贴、行政许可和审批等涉及行使行政权力的重大事项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费和稳岗补贴政策,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过降费、补贴方式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激发企业活力;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对特殊工种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等事项进行公示,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使群众看得见,能监督。
(四)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修订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印发了《关于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切实做好答复文书标准化、答复程序严格化、答复时限法定化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开通网上下载和在线提交功能。
(五)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情况。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乌海市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的落实,编制了年度改革台账,印发了《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科室(单位)、落实到人头,按月上报改革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公开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全年共编发上报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脱贫攻坚等信息,按要求上传至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公开。
二、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情况
(一)开展政策解读情况。紧扣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建立同步解读机制,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组织、同步安排、同步实施。以记者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在乌海广播电视台、乌海市政府信息网、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乌海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就业服务、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等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全方面、多举措、立体化的政策宣传,广泛介绍人社工作各项惠民便民政策规定和业务办理流程等内容,全面宣传解读人社领域重大改革等政策举措,着力回答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全年累计行风热线上线解读12次,重点领域信息全部实现公开。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加强政务舆情的收集与处置,主动承接上级部门转办件,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正面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积极稳妥回应群众关切。特别是针对近年来频发的社保电信诈骗案件,密切关注,及时介入,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微信短信推送、致群众公开信等形式,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投诉和网信办交办的舆情提示办结率达到100%,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上传“信用乌海”荣誉信息66条、社会参保登记信息19955条、单位劳动合同信息3490条,加强公众互动,在门户网站开辟了交流互动专栏,增设了领导信箱,对群众咨询,我局及时进行了解答回复。
三、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大力推进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设,先后梳理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权力证明事项清单》,并配套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和《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经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已在市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和局门户网站公布实施。自2017年起服务窗口全面推行 “三单制”(即对办事人员实行缺项告知单、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不予受理单),并将报销工伤、生育保险的患者所需提供的手续清单,制作成资料一览表放于前台办事窗口处,方便领取,向服务对象提供申请事项的示范文本、审批环节(流程)示意图、办事指南等资料,增强经办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提高了服务水平。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局门户网站建设,对网站布局进行了重新设置,对原有板块进行了撤并、新增一些群众关注的板块,一一对应充实了政策制度、办事流程、办理依据和办结时限,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开通了“乌海人社”等微信公众平台,率先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实现微信平台“个人网上申报核定”及“养老资格刷脸认证”在线服务,群众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享受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缴费信息、退休金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10项(18小项)社保查询服务, 足不出户掌握各项参保信息。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功能,开设了个人服务、单位服务、社会保障卡、求职招聘、人事考试、12333咨询服务6大板块,并开通异地居住人员生存认证功能,方便群众网上查阅、网上咨询、网上办事。
五、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开展方面。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作风转变的重要途径,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组长及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并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加强政务公开运行管理,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对市人社局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
(二)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先后建立了《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回应制度》等制度,按要求及时更新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24 | 24 | 24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渠道有待拓宽、影响力还不够广泛等问题。2021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加强信息维护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审查,逐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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