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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7日 作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wu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473-31580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要求,重点围绕保障和服务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等方面内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我局政务官网及时准确公开我局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信息、对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建立健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和定期审查机制,安排专人及时根据工作动态对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进行更新。聚焦企业群众普遍关心的“办不成事”“招不到人”“找不到工”“领不到薪”问题,在“乌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同步上线“四不”问题反映平台,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市人社局官网累计发布信息580条。全年无重大舆情事件、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在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规范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程序,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科室,确保申请人申请信息在第一时间被受理,在法定时限内进行答复、所有环节工作规范有序。强化案例指导和跟踪督促,做好答复文书审核。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签后进行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实际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对官网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新增一些如“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等群众关注的板块,一一对应充实了政策制度、办事流程、办理依据和办结时限,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工作总结、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情况、各项活动开展情况等信息,切实回应群众相关诉求。

  (五)监督保障。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乌海人社”微信公众号、12345政务热线、局长信箱等渠道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按时按质答复群众留言。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高质量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惠企便民利民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及时进行改进,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一是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完善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持续优化“四不”问题收集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让群众了解政策内容、理解施政目标、参与执行过程,最大限度增进政民企协同协作。

  二是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功能,坚持把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平台有序衔接的公开体系,线上线下双渠道一体化稳就业保民生兜底服务,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3年,市人社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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